公司經過艱苦努力,采取協商、依法訴訟、法院調解、申請強制執行、查扣財產等追償手段,2016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利州區法院轉來執行款35萬元,收回某建材公司逾期的委托貸款剩余全部本息,確保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。 該建材公司是我公司階段性股權投資客戶,為支持其完善土地手續,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向其發放委托貸款160萬元。貸款到期后公司考慮其實際經營困難,給予合理展期,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動還款意愿不強,公司多次催收,均以各種理由推脫,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,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依法訴訟,并于2015年11月2日達成調解協議。調解協議生效后該公司僅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后,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向利州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在強制執行過程,公司充分考慮被執行人實際困難,聽取了利州區法院執行局建議,給予被執行人利息適當減讓。該筆委托貸款累計為公司帶來利息及資詢費用收入53.8311萬元,年化收益率24.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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